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调整追保维持担保比例的公告
来源:华宝证券 作者:信用及衍生品业务管理部 发布时间:2015-07-27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公司2015年7月24日修订的《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投资者信用账户当日日终收盘时(设为T日)维持担保比例等于或低于130%的,需在一个交易日内(即T+1日)补足担保物至130%以上;若第一日未补足到130%以上且T+1日日终收盘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20%的,公司有权于T+2日执行强制平仓;若第一日未补足到130%且T+1日日终收盘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20%的,则需要在第二个交易日内(即T+2日)内补足担保物至其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50%,否则,公司有权于T+3日执行强制平仓。请投资者知悉。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