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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及其折算率的公告

    来源:华宝证券 作者:信用及衍生品业务管理部 发布时间:2016-12-12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公司相关折算率调整规定及沪、深交所最新修订的《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要求各会员单位应当于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以当日收盘价计算A股股票静态市盈率,并按照规则要求将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A股股票的折算率调整为0%,调整后的折算率于下一个交易日起生效。”等规定,公司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及其折算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折算率情况详见《融资融券标的及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调整表161212》。

    本次调整自20161212日起正式实施,特此通知。

         融资融券标的及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调整表161212.xls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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