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因业务需要,我司对《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若对本次修订内容有异议,您可与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开户分支机构提出,并于2019年7月21日前清偿所有在我司的融资融券债务,解除与我司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在此期间未按照上述方式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可本次合同修订的内容,合同内容自动生效,自2019年7月22日(含当日)起按新合同内容执行。若有疑问,请联系所属分支机构或拨打客服热线400-820-9898。
特此公告!
附件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修订对照表.pdf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