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2023年4月28日,京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的规定,并将自2023年7月31日起施行。
一、具体限制要求
每个交易日,对于前一交易日单一股票担保物比例(单一股票在全市场作为信用账户担保物总量/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在25%以上且该股票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对于该担保券持仓集中度在70%以上且维持担保比例在300%以下的客户,我司将在不晚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暂停接受该客户普通买入和融资买入该股票的委托,并有权采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二、对于存量合约的处理
对上述客户采取暂停接受买入相关股票的委托等风险控制措施的,该客户未了结的相关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合约到期前,客户可申请展期,我司将根据融资融券展期规定办理展期。
三、调整频率
我司在每个交易日根据前一交易日的单一股票担保物比例和股票静态市盈率对上述规定的客户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不晚于次一交易日开市生效。
四、受限股票名单查询
我司将在每个交易日开盘前通过我司官网公告当日融资集中度受限股票名单。
上述规则的实施将影响您的交易,请投资者及时予以关注。
信用业务部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