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并终止上市,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调确定办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确权和挂牌转让业务。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现就确权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权证券代码:404003
二、确权对象:截至2024年3月15日15:00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全体鸿达转债(128085)持有人。
三、退市板块证券账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前。
四、可转债确权手续
(一)关于证券账户
投资者的原深市证券账户原则上可直接在退市板块使用,无需申报可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但以下情形除外:
对于采取托管行结算模式的合格境外投资者,管理人应在2024年4月10日前通过托管银行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同一合格境外投资者的退市板块证券账户。未按时申报或申报无效的,或在退市板块登记时仍未了结的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等在退市板块未开展的业务,投资者所持上述业务相关可转债将登记至退市板块未确认持有人专用证券账户。
(二)关于托管关系
1.无需办理托管关系确认手续的情形
对于个人、普通机构等属于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投资者,若其持有的退市公司可转债托管在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资格的托管券商,在退市板块登记时将维持退市前后托管关系不变。第一创业证券按照中国结算收集并发布的托管单元信息,为投资者批量填报托管券商在退市板块使用的托管单元,投资者无需办理托管关系的确认手续。
2.需办理托管关系确认手续的情形
(1)对于个人、普通机构等属于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投资者,若原托管券商无全国股转系统经纪业务资格,投资者应在2024年4月10日前,通过托管券商或自行向第一创业证券申报退市板块托管单元;若退市公司可转债无托管券商,投资者应在2024年4月10日前,自行向第一创业证券申报退市板块托管单元。
(2)采取托管人(包括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结算模式的特殊机构、证券投资产品投资者,管理人应在2024年4月10日前通过托管人向第一创业证券申报退市板块托管单元。
(3)对于需办理托管关系确认手续而未按时办理的,投资者所持退市公司可转债在退市板块登记时将暂托管至第一创业证券的托管单元。投资者可在退市公司挂牌后通过第一创业证券办理转托管手续。
五、可转债开始转让时间
自鸿达转债摘牌并终止上市后的45个交易日内(即2024年5月27日前),可转债将开始在退市板块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让公告》将在开始转让前2个交易日(预计2024年5月23日)通过全国股转公司的官方网站发布。
六、特别注意事项
(一)对于需临柜申报退市板块证券账户、办理托管关系确认手续的,投资者需缴纳确权费用。
(二)在退出登记至完成退市板块登记期间,投资者不得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不得随意变更托管券商。若投资者随意注销证券账户或变更托管券商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登记、影响后续转让的,风险及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对于登记至退市板块未确认持有人专用证券账户的退市公司可转债(简称待确权可转债),由第一创业证券负责维护明细数据,并办理质押、非交易过户、协助执法等业务。
(四)为避免影响后续业务办理或资金偿付,请未完成确权的投资者在退市公司挂牌后尽快办理待确权可转债的确权手续。未完成可转债确权的投资者无法申请转股、回售。派息及部分赎回业务办理期间,一创投行暂停受理投资者可转债确权申请,暂停及恢复确权的具体时间安排见一创投行后续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退市可转债办理付息、本息兑付、全部或部分赎回等业务涉及资金划付时,待确权可转债相应资金发放安排由退市公司负责。退市可转债办理本息兑付、全部或部分赎回时,记录在退市板块未确认持有人专用证券账户的待确权可转债总量,根据退市公司申请按比例记减。
(五)挂牌后,持有无限售条件可转债的投资者可通过原托管券商或自行向第一创业证券办理确权手续;持有有限售条件可转债的投资者须向第一创业证券办理确权手续。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华宝证券全国客服热线:400-820-9898。
附:《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确权公告》链接:
https://www.neeq.com.cn/disclosure/2024/2024-03-25/1711351832_689782.pdf
特此公告!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