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提升交易制度适应性,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同时优化证券交易制度,促进市场稳定运行,更好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简称“《交易规则》”)。
详细交易规则见上交所、深交所官网通知,新交易规则调整将于2026年7月6日起实施。现就交易新规修订要点提示如下:
要点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扩大。
1、上交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
2、深交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业务适用品种由创业板股票及创业板存托凭证扩展至全部A股及存托凭证、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
要点二:沪深交易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新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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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 |
上交所A股、ETF |
深交所A股、E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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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9:30-11:30 13:00-15:30 |
9:15-11:30 13:0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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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时间 |
15:05-15:30,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时间优先顺序撮合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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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三:上交所基金交易机制调整
1、上交所基金收盘交易由连续竞价模式调整为集合竞价模式,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交易系统不接受申报撤销申请,申报指令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2、上交所基金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前未成交的申报在当日复牌后继续参与交易。停牌期间,基金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基金申报实行集合竞价(复牌集合竞价)。对已接受的基金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要点四: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调整
沪深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
要点五:大宗交易机制优化
1、创业板股票及存托凭证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15:30,调整为9:30-11:30、13:00-15:30。
2、科创板股票(含存托凭证)支持大宗固定价格交易申报。
以上仅为部分规则要点列举,未能详尽列明交易所规则调整明细,您可通过上交所、深交所等官网查阅《交易规则》详细规定,具体内容以交易所官网为准。请您知悉上述调整事项,并做好投资交易安排。若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您的营业部或致电我司客服电话400-820-9898。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
交易规则公示参考:
1、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s://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2025/stocks/exchange/c/c_20260424_10816482.shtml
2、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s://www.szse.cn/lawrules/rule/trade/current/t20260424_620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