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华宝证券(以下简称“我司”)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及分级管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分类
我司根据投资者业务资格、收入来源、资产状况、债务、投资知识和经验,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投资目标,诚信记录、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等信息,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自然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二、投资者分级
我司通过了解投资者的财务与收入状况、投资期限、投资目的、证券专业知识、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及年龄、诚信状况等基本情况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得分将投资者按风险承受能力分为五级,分别是:激进型、积极型、稳健型、谨慎型及保守型。
客户分级 | 分值区间 |
激进型 | 83分及以上 |
积极型 | 54-82分 |
稳健型 | 37-53分 |
谨慎型 | 20-36分 |
保守型 | 20分以下 |
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投资者为保守型(最低类别)
(一)风险测评结果为保守型,且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
(三)风险测评结果为保守型,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协会或交易所等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适当性匹配
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分别对应如下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投资者分类 | 投资者分级 | 匹配的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 |
普通投资者 | 保守型、保守型(最低类别) | 低风险R1 |
谨慎型 |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 | |
稳健型 |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 | |
积极型 |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 | |
激进型 |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 | |
专业投资者 | 不细分评级 |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 |
根据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的规定,投资者参与产品或服务时,应选择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如特定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有特别准入要求的,投资者还应当符合相应的准入要求。如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具体划分方法或标准发生调整,我司将及时在官网进行公示。
注:提醒投资者,如您前述投资者分类分级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我司。我司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不代表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不能取代您本人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也不会影响您依法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请您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