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华宝证券投资者
东方锅炉要约收购申报于2007年12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开始进行申报,有部分投资者反映无法进行申报,为保障投资者利益,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东方锅炉流通股东(以下简称“流通股东”)申报代码为:706006,简称为:东锅收购。
二、要约收购的有效期以收购人于2007年12月26日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为准。
三、流通股东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9:30-11:30和13:00-15:00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四、流通股东选择卖出为预受要约,选择买入为撤回预受要约。要约收购价格参考换股比例以1.02元显示,预受要约数量,或撤回预受要约数量由流通股东填写。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和撤回预受要约可以撤销。
五、流通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当日15:00前未撤销预受申报的,其预受申报生效,预受要约的东方锅炉股份将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六、流通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当日可申报卖出当日已预受的股份,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七、流通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
八、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流通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股份余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