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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B业务—金融体制改革的先锋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0-02-22

    平安期货唐凌
      IB业务对于很多投资者而言感觉陌生,但如果我们换个名字称呼它———中介,大家就会觉得熟悉了。投资者是买方,期货公司是卖方,证券公司就是中介。
      IB制度起源于美国,目前在金融期货交易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美国、英国、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等)得到普遍推广,并取得了成功。
      中介的概念十分清楚,投资者也都明白。因为不仅仅在金融市场,其他的买卖交易行为中中介其实也都存在,可为何国内即将推出的期货中介业务,监管部门是慎之又慎呢?近期出台和发布的一系列制度和条例,要求期货公司制度齐全、风控严谨;证券公司人员齐全、资质合格、流程清晰、办法明确;投资者资信达标、经验丰富、水平专业等等。因为,对于金融市场发展尚未成熟的中国而言,跨公司、跨行业的混合交叉业务模式,确实是新生物。金融行业的IB业务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它所涉及的环节非常复杂,并且每个环节的处理,我们完全没有自己的经验,处于探索阶段。举例而言:单在开户这个环节,怎么规定?怎么实施?谁来审查?谁来复核?责任怎么承担?风险怎么控制?出了问题怎么应急?事后责任怎么追究?等等,就引申出了大量的制度条例和工作内容。
      中国的期货市场发展了近二十年,但对于绝大多数投资者而言,这依然是一个较为陌生的领域。这个陌生主要是指对风险认识的陌生和交易规则的陌生,零合规则的高风险期货投资,其实质是用来规避风险的,它的产生是来自实体经济发展需求。股指期货推出,对于期货市场而言,不过是多了一个品种,但对整个金融投资市场而言,却是一个改变思维模式,改变操作理念的里程碑。正因为其陌生、复杂,所以需要谨慎。
      其实从事情的另外一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到,金融公司集团化、业务内容广泛、投资需求完善化、市场运行规范化是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是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目前的IB业务仅仅只是在期货与证券之间的一个狭义范围,可以想象,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金融市场的不断成熟完善,在不久的将来,广义的IB将融会贯通在整个金融体系当中。
      IB业务的推出,在目前阶段带给投资者的利益其实就是便利,但其利益范围决不仅限于此。因为IB业务会驱使市场资源整合优化、提升服务品质、降低投资成本。
      我们希望看到中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希望看到股指期货平稳推出,希望看到IB业务稳步发展,对于中国的整个金融市场而言,IB业务将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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