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调整投资者期权持仓限额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司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对上证50ETF期权的持仓限额进行调整,并开始受理提高持仓限额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约账户开立满1个月且期权合约的成交量达到20张的投资者,权利仓持仓限额为100张。
二、合约账户开立满1个月且期权合约的成交量达到100张的投资者,权利仓持仓限额为200张。
三、总持仓限额、单日买入开仓限额根据权利仓持仓限额相应进行调整,总持仓限额为权利仓持仓限额的2倍,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权利仓持仓限额的5倍。
四、新开立合约账户的投资者,权利仓持仓限额为20张,总持仓限额为5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100张,直至达到上述持仓限额调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