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交收的相关处理办法
各营业部:
为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交收平稳运行,根据客户行权交收实际情况,公司将采取不同措施,具体如下:
1、客户出现连续两次因行权交收资券不足且被强平的,将限制客户开仓,直至公司评估客户已整改完毕;
2、强平后若出现公司垫付交收的情形,将提高客户保证金比例,上浮至交易所保证金的1.5倍。
请各营业部关注客户行权交收风险,并做好客户通知解释工作!
注:参考文件,请详见附件《CNHB110307华宝证券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控制实施细则》第八章及《华宝证券股票期权经纪合同》第一百零七条。
信用及衍生品业务管理部
2016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