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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公告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交收的相关处理办法

    来源:华宝证券 作者:信用及衍生品业务管理部 发布时间:2016-02-16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交收的相关处理办法

    各营业部:

    为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交收平稳运行,根据客户行权交收实际情况,公司将采取不同措施,具体如下:

    1、客户出现连续两次因行权交收资券不足且被强平的,将限制客户开仓,直至公司评估客户已整改完毕;

    2、强平后若出现公司垫付交收的情形,将提高客户保证金比例,上浮至交易所保证金的1.5倍。

    请各营业部关注客户行权交收风险,并做好客户通知解释工作!

     

    注:参考文件,请详见附件《CNHB110307华宝证券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控制实施细则》第八章及《华宝证券股票期权经纪合同》第一百零七条。

     

    信用及衍生品业务管理部

    20160216

    CNHB110307华宝证券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控制实施细则.pdf

    华宝证券股票期权经纪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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