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的通知
上证发〔2015〕2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股票期权试点的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所受理提高持仓限额申请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