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 主要业务
  • 交流中心
  • 人才招聘

    业务规则

    关于股票期权试点初期暂免收取流量费的通知

    来源:华宝证券 作者:信用及衍生品业务管理部 发布时间:2015-06-03

    关于股票期权试点初期暂免收取流量费的通知 

      上证发〔201552

    各期权经营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期权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合格投资者充分应用股票期权功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在股票期权试点初期暂免收取期权业务相关的交易单元流量费。本所可以根据股票期权试点开展情况,恢复上述费用的收取。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