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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介绍】反洗钱知识介绍

    来源:华宝证券 作者:客服及零售管理部 发布时间:2014-11-07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知识问答》
    1 什么是洗钱?
    答:洗钱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2 清洗什么钱将构成冼钱罪?
    答:这主要是指清洗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将构成洗钱罪。
    3、 为什么要反洗钱?
    答:洗钱助长走私、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甚至影响国家声誉。因此,我们依法采取大额和可疑资金监测、反洗钱监督检查、反洗钱调查等各项反洗钱措施,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起到遏制其上游犯罪的目的。
    4、 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哪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在国家层面,有公安部、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23个部门参与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6、 什么机构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
    答:中国人民银行专门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具体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
    7、 哪些交易将受到反洗钱监测?
    答: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专门的规章,当金融交易达到一定金额或符合某种可疑特征时,金融机构应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例如单笔或当日累计20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现金兑换、现金汇款等,或者银行账户资金短期内分散转入、集中转出且与客户身份或经营业务明显不符。金融机构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出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并上报。
    9、反洗钱工作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答:不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重视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的商业秘密,并专门规定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而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要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还规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司法机关依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10、客户到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办理哪些业务需出示身份证件?
    答:客户开立基金账户,开立、挂失、注销证券账户,申请、挂失、注销期货交易编码,签订期货经纪合同,转托管,指定或撤销指定交易,挂失交易密码,修改基本身份信息等资料,开通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业务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填写基本身份信息。
    11、代理他人办理金融业务的客户,应如何配合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答:客户代理他人办理金融业务,应出示被代理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填写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种类和号码等信息。
    12、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还会持续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吗?
    答:是的,金融机构还要持续地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以及金融交易情况,并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
    13、当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名称等身份信息时,金融机构是否还需要重新识别客户?
    答;是的。当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信息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客户应向金融机构出示相关信息。
    14、金融机构除核对身份证件外,还可采取哪些措施识别客户身份?
    答:金融机构还可采取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身份证明文件,回访客户,实地查访或者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等措施。如金融机构目前能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
    15、客户在金融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期了,该怎么办?
    答:应及时更新身份信息,若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无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16、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时,应将哪些情况作为可疑情况上报?
    答: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或者金融机构在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时。
    17、请举几个证券业可疑交易的例子。
    答:例如,证券投资人要求证券公司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又如,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
    18、个人如果发现了洗钱线索怎么办?该如何举报?是否有保密措施?
    答: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义务和权利。公民可以选择多种形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是010-88092000;举报信箱是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24信箱,接收单位是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邮政编码:100032;举报传真电话:010-88091999;电子信箱地址:
    fiurepot@pbc.gov.cn;举报网址:www.camlmac.gov.cn。所有的举报信息及举报人姓名等都是严格保密的。
     
     

    详见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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