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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港股通业务收费标准

    来源:华宝证券 作者:客服及零售管理部 发布时间:2014-11-12
    1、港股通交易费用表:
    类别
    项目
    缴付人
    缴付对象
    收费/计算标准
    备注
    手续费
    净佣金
    (注1)
    转让双方投资者
    证券公司
    双边,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3%,最低5元港币
    按照成交金额计算,使用现有佣金率参数设置
    交易税费(交港交所或由港交所代收)
    印花税
    转让双方投资者
    香港印花税署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1%计收(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按一元计)。
    按成交金额计算,使用现有印花税率参数,不用设置下限、取整,在交易及清算逻辑自动处理;
    交易征费
    转让双方投资者
    香港证监会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27%计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按成交金额计算,使用现有的交易规费率参数
    交易费
    转让双方投资者
    港交所
    双边0.005%(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按成交金额计算,使用过户费率参数,下线设置为0;
    交易系统使用费
    转让双方投资者
    双边,每笔交易0.5港币。
    由于存在一笔委托多笔成交的情况,所以是产生透支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使用附加费参数,并将其设置为10港币,最后计算公式为:MIN(附加费,舍尾取整(委托数量/整数手)*0.5)
    结算及交收服务
    股份交收费
    转让双方投资者
    香港结算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2%计收,每边最低及最高收费分别为2元港币及100元港币(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按成交金额计算,使用结算费率参数,需要设置上下限,分别为100及2元。
    证券托管服务
    证券组合费
    持仓投资者
    香港结算代理人
    根据持有港股的市值设定不同的费率(注2
    系统自动在清算时扣收,但也要设置一条参数为0;
    税项
    资本利得税
    红利税
    获得红利的投资者
    国家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收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收取
    交易流量费
    上交所
    上交所暂免收公司因参与港股通业务产生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流量费
     
     
     
    订单路由服务费
    证券公司
     
     
    中国投资公司
     
    交易类申报每笔0.1元;非交易类申报每笔0.01 元;A 股等其他产品进行的交易笔数,未达到上交所给予的每个席位3 万笔交易免收交易单元流量费的额度时,在剩余免费额度内免收订单路由服务费。
     
     
     
     
    1:
    净佣金,不包括印花税、交易征费、交易费、交易系统使用费、股份交收费、证券组合费等其他费用
     
    2:证券组合费费率

    持有港股的市值(币种:港币)
    年费率
    小于或等于港币 500亿元
    0.008%
    大于港币500亿元,小于或等于2,500亿元
    0.007%
    大于港币2,500亿元,小于或等于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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