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大家好!“全国股转公司微讲堂改革专刊”系列课程上线啦!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正在进行时,我们将用声音讲述与解读新三板改革知识、规则内容,用语言传递与分享市场点滴,在轻松、便利的氛围中希望您能随时随地,听您想听!
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收听全国股转公司微讲堂栏目,本期微讲堂将为您介绍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规则,主要涉及本次规则主要修改内容、投资者准入标准和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
我们先来看看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整投资者准入要求,各市场层级设置差异化准入标准;二是将个人投资者资产标准由金融资产调整为证券资产,并明确相关资产认定和交易经验认定的标准;三是调整适当性持续管理的要求;四是优化交易权限开通方式及开通流程。
接下来,我们来说说大家最关心的部分——投资者准入标准。
根据风险匹配的原则,我们为各市场层级以及不同的主体类型设置了差异化准入标准。精选层要求个人投资者证券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同时应满足相应的投资、工作或任职经历;法人机构实收资本或股本不低于100万元;合伙企业要求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创新层要求个人投资者证券资产不低于150万元,同时应满足相应的投资、工作或任职经历;法人机构实收资本或股本不低于150万元;合伙企业要求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150万元。基础层要求个人投资者证券资产不低于200万元,同时应满足相应投资、工作或任职经历;法人机构实收资本或股本不低于200万元;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200万元。对于个人投资者的资产认定,以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的日均证券资产计算,具体认定标准将中国结算与券商开立的账户均涵盖在内,并明确登记在券商开立的账户内的基金份额、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等均可计入。同时为了方便投资者开户并进行交易,允许线上办理交易权限开通,且权限开通当日即可参与交易。
最后我们来一起看看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和交易权限开通流程的优化。主办券商作为投资者适当性的直接管理者,负有持续管理的责任。其应当结合投资者信息及其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等情况,及时更新评估数据库,主动调整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同时取消了主办券商督促投资者持续符合资产标准的规定。此外,为便利投资者,本次改革优化了交易权限开通流程,允许投资者线上开通交易权限。
好啦,本期微讲堂就到此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收听,欢迎大家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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