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首语】
2020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反洗钱部门积极作为,认真学习贯彻总行易纲行长、分行白鹤祥行长关于推动洗钱罪判决工作的批示精神,与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在推动洗钱入罪工作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效发挥反洗钱在打击洗钱上游犯罪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经济安全稳定作出了贡献。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刑法》191条关于洗钱罪的有关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明知”的表述,明确将上游犯罪行为人纳入洗钱罪犯罪主体,正式将“自洗钱”入刑,弥补了我国反洗钱刑法体系的漏洞,也进一步扫清了推动洗钱入罪的相关法律障碍。修正案自 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洗钱犯罪的认知度,全力推动“洗钱入罪”工作,自2021年3月开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公众号推出分行辖区成功协助推动洗钱入罪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