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11上港01(122065)于2月17日发布了《11上港01(122065)债券回售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2011年3月31日至2014年3月31日)票面利率为4.69%,在存续期第3年末,决定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维持4.69%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代码:100920;
2、回售简称:上港回售;
3、回售价格:100元/张;
4、回售申报日:2014年2月19日;
5、回售资金发放日:2014年3月31日;
6、回售申报程序:
1)申报回售的“11上港01”债券持有人应在2014年2月19日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代码为100920,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11上港01”债券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回售的债券申报回售。“11上港01”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回售选择权的无条件放弃。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回售等同于“11上港01”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4年3月31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1上港01”债券。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交易日(2014年2月14日),“11上港01”债券的收盘价格(净价)为99.88元/张。请“11上港01”债券持有人慎重作出是否申报回售的决策。
2、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即“11上港01”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820-9898/02138929908附:《11上港01(122065)债券回售的公告》,链接地址: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