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超日,代码002506)于3月5日发布《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利息无法按期全额支付的公告》,提示:“11超日债”本期利息将无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仅能够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400万元。具体偿付方案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1超日债,债券代码:112061。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存续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为8.98%。
二、本期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4年3月6日
2、除息日:2014年3月7日
3、付息日:2014年3月7日
4、付息对象:截至2014年3月6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超日债”持有人。
三、本次部分利息的支付方案
按照《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1超日债”的票面利率为8.98%,每手“11超日债”(面值1,000元)应派发利息为人民币:89.80元。鉴于公司目前仅落实付息资金共计人民币400万元,因此将于付息日就每手“11超日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4.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2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和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60元)。
请投资者关注该公司后续公告,请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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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利息无法按期全额支付的公告》链接: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3-05/63638381.PDF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