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景宏(184691)终止上市公告
来源:华宝证券 作者:华宝证券 发布时间:2014-04-04
尊敬的投资者: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宏基金”)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景宏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4]127号)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景宏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基金景宏
交易代码:184691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14年4月10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4年4月9日,即在2014年4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景宏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自景宏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景宏基金转型为“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大成中小盘股票基金”),由《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LOF)》生效。
(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与申购赎回
1、景宏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原景宏基金基金份额仍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大成中小盘股票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并上市后,投资人可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大成中小盘股票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和申购赎回业务。
2、大成中小盘股票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后,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1)原基金份额托管在具有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直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2)原基金份额托管在不具有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后再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3)原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再办理原基金份额的赎回。
3、注意事项:景宏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大成中小盘股票基金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拨打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垂询相关事宜。
附:《景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链接: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