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信用业务单一证券集中度风险控制指标的通知
来源:华宝证券 作者:华宝证券 发布时间:2015-09-08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监管要求,为有效降低两融交易市场风险,我司决定自2015年9月14日起,对融资融券单一证券集中度风险控制做如下调整:
【调整前】
当客户在信用账户内进行融资买入时,融资买入市值与该证券已有持仓市值之和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不得超过80%。
【调整后】
1、 客户通过信用账户普通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维持担保比例不高于180%的,普通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内该证券市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30%;
2、 客户通过信用账户普通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但不高于250%的,普通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内该证券市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60%;
3、 客户通过信用账户普通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50%的,普通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内该证券市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可以达到100%;
特此通知。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