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一、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舜船,证券代码:002608)已 于 2016 年7月11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将自复牌交易届满 二十个交易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16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 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前只剩下本周四(8月4日)至本周五(8月5日)两个交易日。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4.1 条的规定,公司股 票将终止上市。若在公司2016年年报披露之前,公司重整计划尚未 获得法院批准,公司股票未能复牌,而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或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则公司 股票将会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也就无法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 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2月18日在《人民法院报》发布公告,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 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 三、风险提示 (一)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二)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三)经营业绩预计亏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820-9898 附:《*ST舜船管理人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链接: 特此公告!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分别于2016年8月2日、3日、4日发布了《*ST舜船管理人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