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鸿阳”)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场内简称:基金鸿阳
交易代码:184728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17年1月4日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17年1月3日,即在2017年1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鸿阳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鸿阳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鸿阳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宝盈消费主题混合基金”),由《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鸿阳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而成的《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也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为准。
宝盈消费主题混合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开始办理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不超过1个月,集中申购代码为“003715”。开始办理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销售机构等具体事项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1、原基金鸿阳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统一变更登记至宝盈消费主题混合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消费主题混合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持有人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具体见届时公告)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2、基金鸿阳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之后,将投资人权益数据转登记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系统,进行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
3、基金鸿阳终止上市后,原基金鸿阳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鸿阳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登记。办理基金鸿阳确权登记的相关手续请参见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2月21日发布的《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权登记规则》,办理确权登记的具体时间和销售机构名单参见届时发布的确权登记指引。确权后,持有人方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进行宝盈消费主题混合基金份额的赎回。
4、注意事项:
(1)基金鸿阳终止上市交易后,宝盈消费主题混合基金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3)原基金鸿阳基金份额持有人若拥有在基金退市前的现金分红且退市时由于暂未指定交易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将该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按1.0000元折算为基金份额,并进行投资人基金份额的登记确认。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820-9898
附:《鸿阳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公告链接: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12-29/1202969264.PDF
特此公告!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