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沪港通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华宝证券 作者:华宝证券 发布时间:2017-11-16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执行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8号),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请各位投资者关注上述税收政策,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820-9898。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