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 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 B,代码:150218)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 0.250 元或以下时,本基金将进行 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本基金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 0.206 元,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 基金将以 2018 年 6 月 20 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截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收盘价为 0.329 元,溢价率高达 59.71%。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 初始杠杆水平,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 基准日(2018 年 6 月 20 日)当天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附件:《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期间的风险提示公 告》链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8-06-20/1205067768.PDF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