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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吴100(165806)终止上市公告

    来源:华宝证券 作者:华宝证券 发布时间:2018-07-09

    尊敬的投资者: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东吴100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304号)同意。现将东吴100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内简称: 东吴100

    股票代码:165806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18年7月10日

    终止上市日:2018年7月11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在转型正式实施前安排不少于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如赎回或者卖出)。本基金的选择期为自 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7月10日止。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及确权东吴100终止上市并转型成为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场内基金份额,将转登记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A类份额。转移登记前后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代码为“165806”。

    原持有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余额的投资人,需根据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东吴100的场内份额,持有期限自重新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场外份额,持有期限自其认购/申购东吴深证100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三)注意事项:

    1、自2018年7月11日起,终止东吴100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2、该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场内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820-9898。

    附:《关于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公告 》链接: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fund/bulletin_detail/true/1205127483?announceTime=2018-07-06

    特此公告!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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