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之 B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 0.250 元时,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场内代码:160633)、鹏华证券 A 份额(场内简称:券商 A 级,场内代码:150235)、鹏华证券 B 份额(场内简称:券商 B 级,场内代码:150236)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18 年 8 月 2 日,鹏华证券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 0.244 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该基金以 2018 年 8 月 3 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截至 2018 年 8 月 2 日,券商 B 级收盘价为 0.293 元,溢价率高达 20.08%。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券商 B 级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券商 B 级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8 年 8 月 3 日)当天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链接: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fund/bulletin_detail/true/1205255643?announceTime=2018-08-03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