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万华化学”,代码600309)发布《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且A股股票于2018年9月27日停牌,重要提示如下:
一、申报主体:截至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有效异议股份的异议股东,非异议股东申报无效。
二、申报价格:本次 A股股票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30.43 元/股,如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不再持有申报行权数量相应的万华化学股份。
三、申报方式:本次现金选择权采用网下申报的方式,如需申报请联系上市公司。
四、申报数量: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于申报日全部或部分申报现金选择权。
五、风险提示:2018年9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43.09元/股,相对于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行使价格为 30.43 元/股溢价41.60%,若公司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注意风险。
六、本次派发A股现金选择权权利情况如下:
1、现金选择权简称:万华化学;
2、股权登记日及派发日:2018年9月26日;
3、现金选择权价格:30.43 元/股。
详细公告请见附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820-9898。
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链接:
特此公告!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