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内简称:大成景丰
股票代码:160915
停止交易日:2020年4月30日
终止上市日:2020年5月12日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终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项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大成景丰终止上市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的规定办理场内基金份额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登录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 或相关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820-9898。
附:《关于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915)终止上市的公告》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160915&announcementId=1207708325&orgId=jjjl0000039&announcementTime=2020-05-07
特此公告!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