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鉴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现将该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ST鸿达、鸿达转债
3、证券代码:002002、128085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4年2月26日
5、摘牌日期:2024年3月18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该公司股票在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8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第9.1.14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5条的规定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该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同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1.15条、第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三、摘牌后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1、该公司聘请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公司主办券商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已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股票及可转债转让协议》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委托其为该公司提供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出登记,办理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送退市板块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登记申请数据、向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申请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和债券代码等。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等市场参与主体负责退市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登记结算,并办理股票及可转债重新确认、协助执法等业务。
3、该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该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该公司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4、该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820-9898。
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链接: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1edb4c80-53e3-455f-a248-912cbe2e1d77
特此公告!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