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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消费TOPETF(517760)终止上市公告

    来源:华宝证券 作者:华宝证券 发布时间:2024-05-24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62号)同意。现将基金的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消费TOP

    扩位证券简称:消费TOPETF

    基金代码:517760

    终止上市日:2024年5月29日

    二、有关该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该基金于2024年2月24日至2024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

    该基金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3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该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资金发放公告》,该基金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5月13日。

    该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该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62号)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该基金终止上市当日,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820-9898

    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链接: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fund/announcement/c/new/2024-05-24/517760_20240524_FRAE.pdf

    特此公告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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