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且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该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4年7月9日,并将于2024年7月10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该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消费电子龙头ETF
基金代码:15976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2月18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4年7月2日日终,该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且经与该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该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对该基金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该基金自2024年7月3日起停止办理申购业务且不再恢复,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且自该日起,该基金停牌直至终止上市,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办理基金终止上市等事宜,具体详见届时发布的终止上市的相关公告。2024年7月9日为该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7月10日起,该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终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该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该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但如果发生了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该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该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同时,该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情况。
四、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该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3、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考虑到该基金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该基金清算期间的审计费、律师费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4、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其他提示
1、该基金自2024年7月10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恢复办理该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亦不再开放办理赎回等业务。该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该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820-9898。
附:《关于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链接: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ec301a26-dec2-47b5-8bcc-434cd63d4c36
特此公告!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