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鉴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现将该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
1、证券代码:600297、110072
2、证券简称:广汇汽车、广汇转债
3、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4年8月21日
4、终止上市暨摘牌日:2024年8月28日
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17日,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1.17条、第9.2.1条和第9.2.7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决定终止该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4条、第9.1.17条、第9.2.9条和第9.6.1条的规定,该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该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上交所做出决定后的5个交易日内摘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和第9.1.17条的规定,该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三、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7条、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9条的规定,上交所在公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
四、终止上市后相关后续事宜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和第9.1.17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现将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该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委托其为该公司提供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出登记,办理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等事宜,包括报送退市板块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登记申请数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等相关事宜。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等市场参与主体负责退市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并办理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重新确认、协助执法等业务。
3、该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该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上海分公司申领。
4、该公司或主办券商将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持有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个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提供证券账户的初步转换服务。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投资者的沪市证券账户信息,初步转换得到投资者可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证券账户转换原则请详见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发布的公司股份确权公告。自该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初步转换得到的证券账户,避免影响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登记和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确权公告,并按公告的要求,尽快完成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820-9898。
附:《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链接:
特此公告!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