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鉴于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现将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
1、证券代码:002341
2、证券简称:ST新纶3、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4年8月9日
4、终止上市暨摘牌日:2024年8月23日
二、终止上市的主要内容
该公司股票在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7月2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7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同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1.15条、第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该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1、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该公司股票将转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该公司已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任其担任主办券商,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2、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3、该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该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4、该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股份确权公告,并按公告的要求,尽快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820-9898。
附:《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链接: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6b9432c6-6fa3-4bce-9cda-d6a6ca29e8ba
特此公告!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