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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身份证件过期的投资者账户进行限制或冻结措施的公告

    来源:华宝证券 作者:华宝证券 发布时间:2025-05-09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以下简称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为进一步落实监管机构关于客户尽职调查要求,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我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司会在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过期前3个月内通过短信客户端弹窗提示等方式告知投资者更新证件有效期。

    二、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过期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我司将此类投资者账户采取限制办理新业务的措施;

    三、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过期90天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我司将对此类投资者账户采取限制资金转出、限制账户撤指定、限制账户转托管的措施

    四、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过期6个月及以上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同时符合3年内无交易、美元账户不高于1000美元且港币账户不高于5000港元且人民币账户不高于1000元条件的账户,我司将对此类投资者账户采取限制账户登录、资金转入/转出、证券买入/卖出、业务办理、账户撤指定及转托管并冻结账户的限制措施,投资者无法办理业务

    我司温馨提示:为避免上述情形发生,敬请身份证明文件过期的投资者及时凭有效证件到我司营业网点或通过我司掌厅、网厅相关途径办理身份信息更新手续,解除账户限制。

    及时更新已过期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若有任何疑问,敬请详询开户营业部或致电我司客服电话400-820-9898。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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